第一条 读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入库后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举止文明,爱护图书资料及公共设施。 第二条 请将书包放在指定位置上,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以免丢失。 第三条 读者选书时请保持书架的整齐、有序,阅读后如不外借请放回原处,或移交工作人员处理。 第四条 读者应按规定数量借书,不能超借。本校学生每次最多借阅10册,借期60天;教职工每次最多借阅20册,借期60天。可办续借手续一次,期限为一个月。寒暑假期间到期书刊,图书馆系统会自动将还书期限调至开学后第一周,假期中不计算逾期滞纳金。 第五条 期刊、报纸、工具特藏书,可阅览,概不外借。 第六条 借书时如发现破损、圈点、批注、污染等情况,应向管理人员声明。 第七条 借出之各种书刊,如遇教学、科研方面急需,不论书在何人手中,是否到期,图书馆均有权随时收回。 第八条 请爱护并保持馆内的环境卫生,爱护各种设施。 第九条 进入书库及阅览区,禁止大声喧哗,自觉将手机调至震动。 第十条 读者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问题可提出咨询。对协助维护书库纪律、纠正违章行为的读者予以表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