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活动周通知精神,及时摸排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2023年4月21日上午,执行院长丁海玲、教学副院长路明静对学院所属实验教学中心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丁院长针对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实验室安全条件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并要求对实验室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仔细记录、严格落实、认真整改,彻底贯彻学校的实验室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通过本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推进了实验室规范化、常态化管理,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丁海玲 李浩)